2025-05-20 15:33

【法】 p0755 瑜伽三卷十六页云:遍能任持,唯意境性;故名为法。

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页云:法者:略有十二种。谓契经等、十二分教。

三解 瑜伽八十二卷十六页云:此中法者:当知宣说名句文身。

四解 成唯识论一卷一页云:法、谓轨持。

五解 五事毗婆沙论上二页云:应知法声、义有多种。谓或有处所、说名法。如契经说:汝应谛听,吾当为汝宣说妙法。或复有处、功德名法。如契经说:苾刍当知,法谓正见。邪见非法。或复有处、无我名法。如契经说:诸法无我。当知此中无我名法。法谓能持。或能长养。能持、于自;长养、望他。

上一篇:于应覆藏而不覆藏不应覆藏而反复藏过失 下一篇:法悭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十一地
善思所思善说所说善作所作
不定有六
不共不定
诸烦恼魅甚于鬼魅
大止妙观以为所乘
善知诸论
味差别多种
知心差别智通
发起
行有三种
待众缘
异性空
先止后食
所通达与所遍知
段食如旷野子肉
诸障对治
集应永断
未得为得
二种长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