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20 15:33

【法】 p0755 瑜伽三卷十六页云:遍能任持,唯意境性;故名为法。

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页云:法者:略有十二种。谓契经等、十二分教。

三解 瑜伽八十二卷十六页云:此中法者:当知宣说名句文身。

四解 成唯识论一卷一页云:法、谓轨持。

五解 五事毗婆沙论上二页云:应知法声、义有多种。谓或有处所、说名法。如契经说:汝应谛听,吾当为汝宣说妙法。或复有处、功德名法。如契经说:苾刍当知,法谓正见。邪见非法。或复有处、无我名法。如契经说:诸法无我。当知此中无我名法。法谓能持。或能长养。能持、于自;长养、望他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道谛义
四沙门
内分别体
不律仪所摄业
五种断支
三种摄受自体诸行威势
七处摄毗奈耶及别解脱
一剎那
清净资助
最极究竟解脱无上住乐
极清净道
无学见智能杂不杂相
清净相
清净由五因之所显示
修瑜伽因缘
真见道
除遣所缘境相
胎卵二生中有受生
思现观
论出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