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施胜于财施

2025-05-20 15:20

【法施胜于财施】 p0764 瑜伽七十卷十三页云:复次由五因缘,于诸财施,法施为胜。一者、财施,于他身中,发起恶行。法施,决定起诸善行。二者、财施,于他身中,发起烦恼。法施,能令对治烦恼。三者、财施,于他身中,无间引发有罪安乐。法施,能令无间引发无罪安乐。四者、财施,若佛现世,若不现世,易可获得。法施,若无诸佛现世,难可获得。五者、财施,施而有尽。法施,施而无尽。

上一篇:法差别相违因 下一篇:法性法住法界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取有二种业
趣苦灭道圣谛
正等持迹
胎生
非心为因法
真如有何行相
非心异熟法
非已趣入非将成熟非已成熟
三界有十二种相差别
弟子德圆满
见闻觉知
爱不爱等分别
为他所胜
缘性缘起观初修业者应如是取相
慈善友
婆罗痆斯国
具尸罗者亦有四相
遍知作意
现观方便道
善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