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施胜于财施

2025-05-20 15:20

【法施胜于财施】 p0764 瑜伽七十卷十三页云:复次由五因缘,于诸财施,法施为胜。一者、财施,于他身中,发起恶行。法施,决定起诸善行。二者、财施,于他身中,发起烦恼。法施,能令对治烦恼。三者、财施,于他身中,无间引发有罪安乐。法施,能令无间引发无罪安乐。四者、财施,若佛现世,若不现世,易可获得。法施,若无诸佛现世,难可获得。五者、财施,施而有尽。法施,施而无尽。

上一篇:法差别相违因 下一篇:法性法住法界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诸欲出离
点慧第一与敏捷第一差别
安受众苦忍
寂灭施设安立
四种有中染不染义及三界有无
欲增上三摩地
四种方便瑜伽
现受生化
宿因
修入出息者有二过患
见我慢缠杂染
能造作
安立真实
无怯弱无退转无喜足精进
第二无明与其能生所生缘起等作起缘
第四静虑所治有五种
王勤修法行
五种拘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