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受实有

2025-05-20 14:52

【乐受实有】 p1311

俱舍论二十二卷五页云:对法诸师,言乐实有。此言应理。云何知然?且应反征拨无乐者:何名为苦?若谓逼迫;既有适悦;有乐应成。若谓损害;既有饶益;有乐应成。若谓非爱;既有可爱;有乐应成。若谓可爱,体非成实。以诸圣者,于离染时,可爱复成非可爱故。不尔。可爱,圣离染时,由异门观为非爱故。谓若有受,自相可爱;此受未尝成非可爱。然诸圣者,于离染时,以余行相,厌患此受。谓观此受,是放逸处;要由广大功力所成变坏无常;故非可爱。非彼自相是非爱法。若彼自体是非可爱,不应于中有起爱者。若不起爱;于离染时,圣者不应以余行相观察乐受,深生厌患。故由自相,有实乐受。如彼前后广为释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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