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重过失及猛利缠过失

2025-05-20 14:12

【事重过失及猛利缠过失】 p0802 瑜伽九十九卷三页云:应知此中,初修业者,于四他胜,虽有事重过失;而无猛利缠过失。由彼意乐,无勃恶故。谓于沙门,无所顾恋。若初业者,了知此法,能障沙门;为命因缘,亦不违犯。意乐力强,不唯依事;故彼无犯。制立所犯,要由意乐增强力故。若虽有犯;而无一念起覆藏心。彼亦可出。于沙门果,仍有堪能。其余一切犯他胜者,亦有事重过失,亦有猛利无惭无愧诸烦恼缠过失。当知彼由二皆重故;成不可出法,及不般涅槃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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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行
觉分相应增上慧住
三种因缘立声闻乘
十烦恼相应
二种离增上慢观无我见
七种随眠
无学明与无学智
恶取空者
无作
舍念清净
宿住随念智作证明
杀生增上果
等无间缘
清净法界
建立断所从
香处
律仪
种子六义
遂求利行
灭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