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受

2026-05-17 11:16

(杂语)于译场受译主之言,笔之以汉言也。事物纪原七曰:宋朝会要曰:太平兴国七年六月,译经院成。译经诏梵学僧笔受缀文,七月诏左右街义学僧详定,十二月选梵学沙门一人为笔受,义学沙门十人为证义。其后以惟净为梵学笔受,自此始也。谈苑曰:译经常以梵僧,后令惟净同译经。梵学笔受二人,译经缀文二人,证义八人。唐世翻译有笔受官,以朝臣为之,佛陀多罗之译圆觉经也。房融为笔受是矣,宋朝太宗始用梵觉僧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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