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不可轻

2025-05-20 13:37

指四种不可轻忽、轻视之力量。杂阿含经卷四十六载,佛陀曾对波斯匿王宣说四不可轻之理,即:(一)太子年岁虽小,然有朝一日成为国王,权柄无限,故不可轻。(二)蛇子之躯体虽小,然所含毒性能杀人,故不可轻。(三)小火虽微,然蔓延扩展,能烧山野,故不可轻。(四)沙弥虽小,然随年事之增长而修持,终能得圣道而有神通,为世间最不可轻之力量。[大智度论卷二十二] p1660

上一篇:四不可说 下一篇:四不生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捃多
海会寺
超乐
势至菩萨
顺列
想爱
杨杰
经分别
苦际
金刚手持金刚菩萨
直末寺
空有各具二义
解行发心
鼎彻
放下
对偏正
种智
定林寺
具足
妙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