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种平等

2025-05-20 13:31

即楞伽经卷三所说之“相”与“非相”、“因”与“果”、“我”与“无我”、“人”与“所修法”,皆各平等,无有高低、胜劣、广狭等之对立或差别,此乃大乘思想中超越有无二边,不执于相又不堕于无相之最高境界。楞伽经卷三之偈言(大一六·五○○中):“有四种平等,相及因性生,第三无我等,第四修、修者。” p1798

上一篇:四种布施 下一篇:四种正修行功德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五热
离欲退
方服
功用地
声闻应
禅观
戏曲
天女
少水鱼
五种善根发相
五峰楼阁
五心
五十二种供物
赞叹门
宝志
不思议慧童子
小随烦恼
女人禁制
大染法
三尊来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