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20 12:30

各方意见冲突不一致时,以言论定其胜负之议论,称为诤。于四分律卷四十七列有比丘等所起诤论之四诤说,即:(一)言诤,指有关教理之诤。(二)觅诤,指觅求比丘等所犯罪过之诤。(三)犯诤,指比丘等所犯之罪过未显露时,而加以评议之诤。(四)事诤,指将他人已为之羯磨(作法),作一批评之诤。又裁断四诤,使其静灭之方法,称为七灭诤。 p6167

上一篇:论议 下一篇:诽谤正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邓尉山圣恩寺志
空谷集
上转
十问讯
摩达国
舍卫国
七不善律仪
本朝新修往生传
天人不动众
立法
仰山四藤条
参头
独明珠
一本十支
宏成
歌念佛
魔佛
暂住无常
僧传排韵
瞿师罗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