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乙徒弟院

2025-05-20 11:57

宋初以降,寺院住持示寂或引退之际,顺次以上位之弟子继承其职,一般寺院皆采用此师徒相传之法。与此继承法相异者,为“十方住持院”,即住持之任命不拘师徒关系,而拔擢自十方之高僧大德。 p2076

上一篇:由旬 下一篇:甲立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一百五十赞佛颂
一字禅
无常迅速
无常观
一字金轮
一百八法明门
无常经
无方
无漏九地
无准师范禅师语录
一百一十善知识
一成
无为寺
无后生死
无明住地
无畏山寺派
一切智智
无明惑
一字咒
一百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