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香仪则

2025-05-20 11:16

(术语)行事钞下三曰:若行香者,不令妇人指挃掌掌。语令悬放,必不肯者,便可缩手当使过去。若有男子,幸遣行之。尼法反前,为深防罪故。五百问及三千云:不得立受香,因比丘受香,女触其手,欲发罢道。佛言:若立受者,吉罗。

上一篇:行香本缘 下一篇:行苦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蛇足
普眼三昧门
一百八
眼智明觉
普贤跏
普贤菩萨行愿赞
普贤如来
普遍光明焰鬘清净炽盛如意宝印心无能胜大明王大随求陀罗尼经
云门露柱
普门
普知天人尊
普庄严童子
善缘
普莎诃
普门法界身
普贤三昧耶印
普同问讯
普贤延命
普贤曼拏罗经
普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