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坛图经

2025-05-20 10:48

(经名)一卷,唐道宣撰。僧史略上曰:唐初灵感寺,南山宣律师,按法立坛,感长眉僧(即宾头庐身也),随善赞叹:立坛应法,勿过此焉!宣撰戒坛经一卷,今行于世。

上一篇:四戒坛 下一篇:戒坛石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清课
光明真言本尊
第八外海
醍醐杀人
寂场
净住舍
缘理断九
五十字门
实谛
喜忍
周那自宅供旃檀耳羹
晨朝日没观行
无常依
东胜身洲
云栖
二耶舍
二种出家
虚空无边超越
相续相
金刚部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