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行不与取罪

2025-05-20 08:27

【现行不与取罪】 p0955

瑜伽四十一卷六页云:又如菩萨、见有增上增上宰官,上品暴恶;于诸有情,无有慈愍,专行逼恼。菩萨见已;起怜愍心,发生利益安乐意乐;随力所能,若废若黜增上等位。由是因缘,于菩萨戒,无所违犯;生多功德。又如菩萨、见劫盗贼、夺他财物,若僧伽物、窣堵波物。取多物已;执为己有,纵情受用。菩萨见已;起怜愍心。于彼有情,发生利益安乐意乐;随力所能,逼而夺取。勿令受用如是财故;当受长夜无义无利。由此因缘!所夺财宝、若僧伽物、还复僧伽;窣堵波物、还窣堵波;若有情物、还复有情。又见众主、或园林主、取僧伽物、窣堵波物,言是己有,纵情受用。菩萨见已;思择彼恶,起怜愍心。勿令因此邪受用业、当受长夜无义无利。随力所能废其所主。菩萨如是虽不与取;而无违犯,生多功德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四种增上勤务
内怨
六现观得九遍知
五相了知十二分教
五法
尸罗成就住
三事练磨其心
八圣支道法最胜无罪
二十众所作羯磨
一切如来唯于四法有增减相
假合事
势速
无常苦与空无我二句分别
唯有一乘而有种种有情种姓
根律仪与根不律仪
能别不极成
修定为得现法乐住
修心及修慧
业有三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