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生根本业道

2025-05-20 08:21

【杀生根本业道】 p1007

俱舍论十六卷十一页云:有起加行、定欲杀他,而与所杀生俱死、或前死,亦得根本业道罪耶?颂曰:俱死及前死、无根,依别故。论曰:若能杀者、与所杀生、俱时命终,或在前时;彼定不得根本业道。故有问言:颇有杀者,起杀加行,及令果满,而彼不为杀罪触耶?曰:有。云何?谓能杀者、与所杀生、俱死前死。何缘如是?以所杀生,其命犹存,不可令彼能杀生者,成杀罪故。非能杀者、其命已终,可得杀罪。别依生故。谓杀加行所依止身、今已断灭。虽有别类身同分生;非罪依止。此曾未起杀生加行,成杀业道;理不应然。

上一篇:杀生等流果 下一篇:唯是一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利益安乐
诸所有受
诸行苦性决定
爱味
圆成实自性执无执相
见我慢缠杂染
本识中种容作三缘生现分别
色无色界不能入正性离生
有余依涅槃界
听闻
正定法迹
识有二种业
生死因缘
四谛唯有四种
父母于子作四种缘
化生中有受生
不善业道皆从三不善根等起
六波罗蜜多相由六种最胜
五相能表真实一切智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