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生根本业道

2025-05-20 08:21

【杀生根本业道】 p1007

俱舍论十六卷十一页云:有起加行、定欲杀他,而与所杀生俱死、或前死,亦得根本业道罪耶?颂曰:俱死及前死、无根,依别故。论曰:若能杀者、与所杀生、俱时命终,或在前时;彼定不得根本业道。故有问言:颇有杀者,起杀加行,及令果满,而彼不为杀罪触耶?曰:有。云何?谓能杀者、与所杀生、俱死前死。何缘如是?以所杀生,其命犹存,不可令彼能杀生者,成杀罪故。非能杀者、其命已终,可得杀罪。别依生故。谓杀加行所依止身、今已断灭。虽有别类身同分生;非罪依止。此曾未起杀生加行,成杀业道;理不应然。

上一篇:杀生等流果 下一篇:唯是一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六种因缘诸业是实可依
五因令于涅槃速住不退
五学处
饶益善
三行杂染安住心
九种遍知
二十随烦恼下上相起
二种论
胜义无记
福尽故死
善士戒
净信
脊伛曲
贪求
舍见惑时为顿为渐
胜解
海水咸味
段食有少胜利
思议九事能引三失
鼻识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