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生根本业道

2025-05-20 08:21

【杀生根本业道】 p1007

俱舍论十六卷十一页云:有起加行、定欲杀他,而与所杀生俱死、或前死,亦得根本业道罪耶?颂曰:俱死及前死、无根,依别故。论曰:若能杀者、与所杀生、俱时命终,或在前时;彼定不得根本业道。故有问言:颇有杀者,起杀加行,及令果满,而彼不为杀罪触耶?曰:有。云何?谓能杀者、与所杀生、俱死前死。何缘如是?以所杀生,其命犹存,不可令彼能杀生者,成杀罪故。非能杀者、其命已终,可得杀罪。别依生故。谓杀加行所依止身、今已断灭。虽有别类身同分生;非罪依止。此曾未起杀生加行,成杀业道;理不应然。

上一篇:杀生等流果 下一篇:唯是一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语具圆满
漏所随
蕴界处差别六种
时差别苦
依根舍根
事施设建立相
变化土
善根依八事生
舍无量定
眼内处
四种因缘于法无我能到究竟
难行爱语
所遍知义
外道于无我法性难入难了
漏尽无畏
缘色想有三种
意与四种烦恼相应
有犯
四种资具
摄善法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