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漏法不立识住

2025-05-20 08:14

【无漏法不立识住】 p1086

大毗婆沙论一百三十七卷四页云:问:何故无漏法不立识住?答:诸无漏法、无识住相故。复次若法,能增益有,能摄受有,能住持有,立为识住。诸无漏法,能损减有,能违害有,能破坏有,故非识住。复次若法、乃至是身见事,乃至堕苦集谛;立为识住。诸无漏法、乃至非身见事,乃至不堕苦集谛;故非识住。有说:若法、憙所润识、于中增长广大;立为识住。诸无漏法、与此相违;故非识住。有说:若法、爱所润识、于中摄受不离;立为识住。诸无漏法、则不如是;故非识住。有说:若法、诸有漏识、随顺取识,于中生起执着,安住增长;立为识住。诸无漏法、与此相违;故非识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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