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帐

2025-05-20 07:30

(故事)唐会要曰:旧制僧尼簿,三年一造其籍。一本送祠部,一本留州县。又开元十七年八月十日,敕僧尼宜依十六年旧籍,则僧尼供帐始于此耳。僧史略曰:唐文宗太和四年正月,祠部请天下僧尼具名申省,以凭入籍。入籍造帐,自太和始也。

上一篇:僧祐 下一篇:僧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理具
梅呾利耶
旋火轮
无禁捉蛇
一字禅
眼目异名
眼根
云门倒一说
净佛
理忏
一字金轮法
眼见家
普法
三重圆坛与四重圆坛
败根
唵阿吽
普陀洛伽山
眼目
理具三千
普光如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