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20 04:55

(一)断绝生命之相续。大日经疏卷十载,断除根本,称为杀,即断除一切众生之命根;而命根乃无始无明之诸种烦恼,于密教,即以断除无明烦恼,为杀之深义。[大乘义章卷七]

(二)悉昙字 (sa)。悉昙五十字门之一,四十二字门之一。又作沙、洒。瑜伽金刚顶经释字母品以洒字门指一切法性钝之义。(参阅“洒”6902) p4655

上一篇:欲箭 下一篇:杀生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清净心
一山
商人
一分常论
清净比丘
骨扬
曼荼罗观
清凉月
无所不至印
清竦
一中劫
现智身
一弓
纴婆树
清众
一子出家九族生天
专修
清泷权现
骨锁观
胜解作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