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过于师方堪传授

2025-05-20 07:16

禅林用语。谓弟子之智见超越师家之时,方具备授予师法之资格。禅林中,师家接引弟子时,如弟子之见解、智慧不凡,颇有超越乃师之处,则师家常以此语表示对此弟子之激赏、首肯。如沩仰宗之祖沩山灵祐即曾以此语表示对弟子仰山慧寂之嘉赏。另如以“德山棒”驰名丛林之德山宣鉴与其弟子岩头全豁之机缘语句中,亦以此语表示师徒间彼此坦然相对、惺惺相惜之意。碧岩录第十一则(大四八·一五一下):“见与师齐,减师半德;智过于师,方堪传授。”[景德传灯录卷十六、联灯会要卷七] p30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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