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闻疑

2025-05-20 07:16

见,所见;闻,所闻;疑,虽无见闻而心疑其有。此三者戒律学上称为三根。据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二载,若有人举罪者,不得辄信举罪人语,须先唤所告之人对僧训答,问为自己所见或从他人所见、在何处见、犯何种罪等见闻疑三根。 p3003

上一篇:见网 下一篇:见闻觉知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破山兴福寺志
迹佛
旃陀罗笈多
海幢寺
嗣如
顺次往生
楞伽宗
经本母
苦类智
金刚王菩萨
直岁
空即是色
鼓山系
放光三昧
对碍
种种事功德
定相
具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