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听二教

2025-05-20 07:11

即制教与听教。唐代道宣律师于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一书中,立摄教分齐一门,广举古来之四种教判并详加取舍,归纳为三轮说、化行二教说、制听二教说、化制二教说等。其中,凡教由制而兴,亦即佛所制定而必当持守之教法,称为制教;反之,方便融通,听其随意持行之法,则称听教。如比丘之三衣、比丘尼之五衣等为制法,百一资具则为听法;又如律藏为制教,经论二藏为听教。盖不行制法必得罪,不持听法则不得罪。 p30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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