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识

2025-05-20 07:09

系就认识之主观,与被认识之客观(对象)之关系而言。佛教中,称主观为“识”,客观为“境”。以说明两者相接的关系而展开之体系,即唯识学。(参阅“唯识”4424) p5917

上一篇:认贼为子 下一篇:诫疑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生灭去来
大禅佛
宗体
佛会
今释
华严经感应传
爱乐金刚女
不思议空智
拘罗罗吒精舍
真无漏智
赠别夜
义楚
行策
荷叶座
声教
外阵
耳语戒
以字点
身心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