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性融通

2025-05-20 06:52

谓法性之理圆融于诸现象中。为“缘起相由”之对称。此二门为华严教义之二大根本。法性融通旨在说明理事无碍之义。华严经旨归(大四五·五九五中):“法性融通力故者,谓若唯约事相,互相碍不可则入;若唯约理性,则唯一味不可则入。今则理事融通,具斯无碍。(中略)又不思议品云:‘一切诸佛于一一微尘中,示现一切世界微尘等佛刹种种庄严。(中略)而微尘不大,世界不小,决定了知安住法界。’解云:此中文意,明此大小之事同是安住理法界,故令彼能依事法大小相在无障碍也。”(参阅“缘起相由”6128) p3360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十遍处
尾宿
圣慈寺
道交
拉森
心自在者
延历僧录
殿主
大般涅槃经玄义
败根
七断灭论
五大形
觉性
挨拶
意乐
懈怠耕者经
五百蝙蝠
覆器
尽漏禅
王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