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自相相违因

2025-05-20 06:51

(术语)因明四相违因之一。宗法由有法与法之二语而成,声之语为有法,无常之语为法。其有法与法各有意许与言陈之二者,其言陈云自相,其意许云差别,今为法之言陈,故云法自相,然立者所说之因于所立之宗法中,法之自相相违反对,谓之法自相相违因。例如所谓声为常,所作性故,如虚空(同喻)如瓶等(异喻)。所作性之因不转于同品之常,而转于异品之无常,故相违法之自相之常,而反生成立无常之过也。见因明入正理论。

上一篇:法有我无宗 下一篇:法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普贤跏
普贤菩萨行愿赞
普贤如来
普遍光明焰鬘清净炽盛如意宝印心无能胜大明王大随求陀罗尼经
云门露柱
普门
普知天人尊
普庄严童子
善缘
普莎诃
普门法界身
普贤三昧耶印
普同问讯
普贤延命
普贤曼拏罗经
普观
普说
普雨法雨
普贤示现之所
普达王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