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嗣

2025-05-20 06:31

指承继其宗旨者。敕修百丈清规卷三开堂祝寿条(大四八·一一二六上):“侍者逐一度香,惟法嗣香,住持怀中拈出,自插炉中。”(参阅“嗣法”5396) p3411

上一篇:法顺 下一篇:法爱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教被十机
伞盖行道
总想观
清净法行经
佛眼真言
槌砧
森林书
法位
钱谦益
梵钟
梵网经菩萨戒本疏
屙屎送尿
桶头
净名玄论
欲天五淫
欲海
净住社
欲界散地
丧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