俱有因

2025-05-20 06:19

梵语 sahabhūhetu。六因之一。又作共有因、共生因。同时存在之法,相互为因,称为俱有因。如地、水、火、风等四大,必四大相依而生,彼为我之因,我为彼之因,恰如三叉之相依而立,故称俱有因。四大之中,一大为因,则其他三大为果;其他三大为因,则此一大为果。盖以相互为因,亦必相互为果之故。俱有因又可分为互为果俱有因、同一果俱有因之别。如以三杖相倚,一杖为其他二杖之因,同时其他二杖亦必为此杖之因;此三杖相互为果之理亦然,称为互为果俱有因。又如三杖鼎足相倚,以支持一物;即由二物以上相互资助,以产生同一结果,譬如由多柱而支持一屋,称为同一果俱有因。[俱舍论卷六、大毗婆沙论卷十六、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十五、入阿毗达磨论卷下](参阅“六因”1256) p4027

上一篇:俱生惑 下一篇:俱有依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寄木造
寄位五相
寄花五净
寄库
梵志阿经
寄附
清藏
三尊
判凭式
判释
利他一心
教被十机
伞盖行道
总想观
清净法行经
佛眼真言
槌砧
森林书
法位
钱谦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