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门拄杖化龙

2025-05-20 06:16

禅宗公案名。又作云门拄杖化为龙、云门拄杖子。本则公案为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拈拄杖,对大众垂示自在之妙用。碧岩录第六十则(大四八·一九二中):“云门以拄杖示众云:‘拄杖子化为龙,吞却乾坤了也,山河大地甚处得来?’”本则公案阐释自在之妙用,谓山河大地与自身无差别,尽大地为沙门之一只眼,宇宙间之一切即是我。[云门匡真禅师广录卷中] p5341

上一篇:云门宗八要 下一篇:云门花药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无上功德田
游增地狱
无住处涅槃
无主物
净藏净眼
清觉
净心诫观法
无上两足尊
减劫
湛然居士
无上士
净源
净秀
清辨
净眼论师
净触
净讷
无上妙觉
减执
无事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