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门拄杖化龙

2025-05-20 06:16

禅宗公案名。又作云门拄杖化为龙、云门拄杖子。本则公案为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拈拄杖,对大众垂示自在之妙用。碧岩录第六十则(大四八·一九二中):“云门以拄杖示众云:‘拄杖子化为龙,吞却乾坤了也,山河大地甚处得来?’”本则公案阐释自在之妙用,谓山河大地与自身无差别,尽大地为沙门之一只眼,宇宙间之一切即是我。[云门匡真禅师广录卷中] p5341

上一篇:云门宗八要 下一篇:云门花药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鸯输伐摩王
阙无
鼻识
风天
巴利语
行满
智剑
唯独自明了
稳密田地
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
西教寺
李宪诚
金字经
莲华色
奚仲造车
萨迦耶见
义心
迦摩浪迦国
会一立五
乘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