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门拄杖化龙

2025-05-20 06:16

禅宗公案名。又作云门拄杖化为龙、云门拄杖子。本则公案为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拈拄杖,对大众垂示自在之妙用。碧岩录第六十则(大四八·一九二中):“云门以拄杖示众云:‘拄杖子化为龙,吞却乾坤了也,山河大地甚处得来?’”本则公案阐释自在之妙用,谓山河大地与自身无差别,尽大地为沙门之一只眼,宇宙间之一切即是我。[云门匡真禅师广录卷中] p5341

上一篇:云门宗八要 下一篇:云门花药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重重帝网
毗目智仙
重如
亲友七法
斋日
四忉利交形
劫布坦那国
文殊三名
圣性
戒乘四句
迦那提婆
满分清净者
劫火
护国珠
中峰和尚广录
缘中
阎魔王
天台四相承
袍裳
鸯竭罗私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