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门拄杖化龙

2025-05-20 06:16

禅宗公案名。又作云门拄杖化为龙、云门拄杖子。本则公案为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拈拄杖,对大众垂示自在之妙用。碧岩录第六十则(大四八·一九二中):“云门以拄杖示众云:‘拄杖子化为龙,吞却乾坤了也,山河大地甚处得来?’”本则公案阐释自在之妙用,谓山河大地与自身无差别,尽大地为沙门之一只眼,宇宙间之一切即是我。[云门匡真禅师广录卷中] p5341

上一篇:云门宗八要 下一篇:云门花药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佛日
缘觉乘
佛佛
拨草瞻风
有胜天经
安阇那林
好照
吉迦夜
阇提首那
甲乙徒弟院
玄会
锡兰僧伽派
古印度早期佛教艺术
布施
四苾刍
五箭
离喜妙乐地
方便二种相
功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