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法院

2025-05-20 06:14

北宋时代之译经处。太平兴国五年(980)二月,北印度人天息灾、施护等法师来华,帝诏中使郑守均于开封太平兴国寺西建译经院,七年六月建成,分为三堂,中设译经堂,东序为润文堂,西序为证义堂。八年,诏改译经院为传法院,复于西侧建印经院。宋室南渡后,临安府(浙江杭县)尚置传法院,然唯限于掌内道场之法事。[佛祖统纪卷四十三、大宋僧史略卷一、宋史本纪第四、第七、第十] p539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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