嗣法

2025-05-20 06:13

禅林用语。指嗣续法统。又作传法、嗣续。释尊传法予摩诃迦叶时,曾嘱付(大五一·二○五中):“吾以清净法眼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正法将付于汝,汝当护持。”此一法统延续至今日,而世代嗣续之,称为嗣法。广义言之,则泛指弟子承受其师之教法,并成为其后嗣者。此一后嗣者通常称为法嗣。一般师资(师徒)相承时,必由为师者授予嗣书,以作嗣法之证明;然受嗣书之弟子必限于出家之僧人。[备用清规卷一嗣法师忌条、敕修百丈清规卷二住持日用条、禅林象器笺丛轨门] p53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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