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弘化社 内容: 「教小儿,当详示为人须自立志,不宜严责。 以今时学说,推勫旧规,倘一严责,或致被彼无知者一诱,则便因恩成怨。 果能将其利害,与彼说之,必不至于毫无感动。 如此不感动,则同木石无知。 纵严责,亦愈成反对矣!」辑录《印光法师文钞》·复永嘉某居士书 发布时间:2024-08-08 16:08:08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weibo/17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