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弘化社 内容: 「学佛之人,凡他人物,不可不给而取。 偷轻物,丧己人格。 偷重物,害人身命。 偷盗人物,似是得便宜,实折己福寿。 失己命中所应得者,比所偷多许多倍。 偷盗之人,必生浪荡之子。 廉洁之士,必生贤善之子。 此天理一定之因果也。」《印光法师文钞》·诫初发心学佛者书(开示身业之偷盗) 发布时间:2024-08-08 16:08:08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weibo/1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