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本性:中国历代高僧从严治教事迹——以戒为师
发布时间:2025-12-31 10:32:47 | 来源:佛教导航

编者按: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,全面从严治教是宗教健康传承的根基,亦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践路径。自古以来,中国佛教高僧以戒为师、以德为本,将从严治教的精神融入修行与弘法之中,为后世树立了光辉典范。本性法师编撰的《中国历代高僧从严治教事迹》文稿,从浩瀚典籍中提炼36种精神品质,每一种精神品质以4位高僧事迹及5句儒释道名言,以古鉴今。以下内容选自《中国历代高僧从严治教事迹》第十部分“以戒为师”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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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汝等比丘!于我灭后,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。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,若我住世,无异此也。——《遗教经》

(2)佛子!离吾数千里,忆念吾戒,必提道果;在吾左右,虽常见吾,不顺吾戒,终不得道。——《四十二章经》

(3)欲见佛性,证大涅槃,必须深心修持净戒。——《涅槃经》

(4)戒是无上菩提本,应当具足持净戒;若能坚持于禁戒,则是如来所赞叹。——《华严经》

(5)戒是警意之缘也。以凡夫无始随妄兴业,动与妄会,无思返本;是以大圣树戒警心,不得堕妄,还沦生死。——《菩萨戒修学法要业疏》

道兴律师

道兴律师是隋末唐初的高僧。《续高僧传》记载,他八九岁的时候,就常常想着要出家,还曾私自跑到僧寺里去,怎么都不肯回家。19岁时,道兴下定决心前往大光寺请求出家,他的父母苦苦哀求他回去,僧众们耐心地向他父母解释说明,他父母才允许他剃度落发。

当时战乱不息,贼寇横行,常见死人尸横遍野。道兴律师常对其他僧人们说:“得到人身非常不容易,持守戒律是最为重要的。”他的母亲被贼寇掳掠带走,已经离城六十里了,道兴律师闻讯不顾性命去追寻,赶到时母亲还没有断气,但已经受伤严重。贼寇看到他为母亲追赶到这里,说:“这个僧人为了母亲追到这里,真是至孝。”于是让道兴律师把母亲背回城里。城中的人都感到很奇怪,贼寇那么凶狠,他怎么能平安回来?

为了躲避战乱,道兴律师前往蜀地。道兴法师和一位老僧同行,老僧有十两金子,他对道兴律师说:“我有这些金子,你帮我带到蜀地,到了之后我们一起分了。” 道兴律师说:“这些金子会带来灾祸,而且佛的戒律也不允许这样做,我不能带着这些金子走。如果你不相信,善恶终有报应。”道兴律师于是单身前行。那个带着金子的老僧走到三泉县的时候,遇到贼寇,金子被抢,人也被杀了。

道兴律师到蜀川受了具足戒。他常常住在幽静的丛林,行头陀行,乞食为生。当时智舜律师是有名的大律师,道兴律师跟着他学习,听讲几遍,就能复述出来,还能有独特的见解,智舜律师感到非常惊奇。

自从智舜律师去世后,道兴律师就承担起律法的主讲席。每年都有很多人来请他讲法。他每年开讲都极为慎重,需有人三度来请才肯开讲,他常常感叹说:“佛法逐渐衰落,人们对佛法的轻慢一天比一天增加。我不敢轻视佛法,所以才如此看重佛法。”他把这种对佛法的恳切敬重当作善法的种子,他说如果没有这种种子,又怎么能遇到佛法呢。每次讲律部经典以及发菩提心的时候,他都用这些话来激励众人,听他讲法的人都感动得流泪,感激他的教诲。

道兴律师铭记戒律于心,操守严谨。除了乞食之外,他从不走出寺门。不乘坐车马,不穿戴不符合佛法规定的服饰。他昼夜常常坐禅,不躺下休息。也从不去集市,不接受额外的利益。当地的人们都非常敬重他。

唐代南山律宗开创者道宣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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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宣律师是唐代南山律宗的开创者,他一生不仅精研律典、著书立说,更以严谨的持戒实践垂范后世,对中国佛教的戒律传承影响深远。

《宋高僧传》《道宣律师略传》等记载,道宣律师生于长安,自幼聪慧,9 岁能诵《涅槃经》,15 岁入长安日严寺出家,学习《四分律》。并先后至太原、邺都(今河北临漳)、涿郡(今北京)等地参访高僧,博采南北律学之长。他曾自述:“少寻法侣,刻意毗尼(戒律),时誉之美,声盖寰宇。”

隋末天下大乱时,道宣律师隐居终南山白泉寺,潜心研习律典,发愿重整律宗。他在终南山创设戒坛,依《四分律》为僧众授戒,开创南山律宗。

道宣律师 “博通三藏,独重律学”,他系统整理了佛教戒律,成为后世僧众持戒的根本依据,其中最著名的就是“南山三大部”,即:

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》:简称《行事钞》,是道宣对《四分律》的核心注疏,删繁就简,补正歧义,分 “三聚净戒”(摄律仪戒、摄善法戒、摄众生戒)阐释比丘修行的具体规范,被称为 “律宗之母”。

《四分律拾毗尼义钞》:简称《拾毗尼义钞》,补充《行事钞》未及之处,辨析戒律中的疑难问题。

《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》:简称《戒本疏》,注释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,融合大小乘思想,阐释戒律的深层义理,提出 “戒体”(受戒时所产生的防非止恶的功能)概念。

其他律学著作,如《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》,规范僧团授戒、布萨(诵戒)、忏悔等羯磨仪式。《关中创立戒坛图经》,详细描绘戒坛的形制、规格,成为后世建造戒坛的范本。

道宣律师终身践行 “头陀行”,刻苦修持戒律,曾自述:“吾初学律,先学‘忍’——忍饥寒、忍劳苦、忍讥谤,以忍行护戒体。”

他居处简陋,常年栖身于草庵、岩窟,衣仅遮体,食唯粗粝(常以野果、野菜为食)。每日“寅时起坐,讽诵经典,辰时讲律,申时禅修”,作息谨严,数十年如一日。并于细微处见戒行,严禁伤害一切众生,曾因误踩蚂蚁而自责忏悔,此后行走必轻步细观。非己之物,丝毫不取。有居士送米十石,他必按日计食,粒米不费。与人交谈,必合掌正容,语毕方休,从不杂谈世俗是非。

唐高宗乾封二年(667 年),道宣律师预知时至,临终前告诫弟子:“严守戒律,勿懈勿怠,毗尼(戒律)是汝等大师,如我在世无异。若违戒律,非我弟子。”并将律宗衣钵传于弟子道世等人,叮嘱 “弘律之心,代代相续”。后世赞叹他“严净毗尼,如持明镜;弘通律藏,若燃智灯。”

明代高僧莲池大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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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四大著名的高僧之一——云栖寺沙门莲池大师,一生致力于弘扬净土法门,他有感于当时人们普遍不重视戒律,感叹说:佛设三藏十二部教典以化群生,戒是根基,根基不立,定、慧无可依靠,所以闻思修必须先固根本。

《莲池大师塔铭》等记载,他劝诫大众要诵《梵网经》《戒经》及比丘者戒,还写下《沙弥要略》《四分戒本》《梵网戒经》,以发幽启明,让人们都能明白持戒的道理和重要性。他制定了《僧约十条》《修身十事》,布萨羯磨,举功过,行赏罚,丝毫无错。要求各堂执事职责详明,夜必巡警,击板唱佛名,声传山谷。他策厉清规,严明梵行,以救末世疲弊之习。在规划丛林管理时,每天用度多少,布施厚薄,明了因果,推测罪福,全都了解得一清二楚,赡养老病僧众有条有理。

他曾回首自己当初云游参访四方时的心得,他说印象最深的是在高僧高峰原妙大师的《高峰语录》看到:从来参究此事,最紧要迫切的,无过于严守净戒。

近代高僧弘一法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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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一法师是中国近代“以戒为师”的著名高僧,被誉为 “重兴南山律宗的第十一代祖师”。《弘一大师传》等记载,弘一法师俗名李叔同,出家前是文化名人,精通诗词、书画、音乐、戏剧。出家后,他痛感当时僧界戒律松弛,决心以 “戒法”重整僧风,他精心研究《四分律》,赓续南山律宗。

为寻求律法真义,他不顾体弱,多方搜集唐代道宣律师的著作,托人从日本找回中国失传的律宗文献(如唐道宣律师的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》等),潜心校勘注释,为近代律宗复兴奠定文献基础。

弘一法师严持戒律,严格遵循 “比丘二百五十戒” 与 “菩萨戒”,身体力行。他终身着粗布僧袍,冬夏仅两三套换洗衣物,补丁加补丁。每日两餐,过午不食,饮食都是清水煮白菜、馒头之类。居处仅一桌一床,墙壁糊纸挡风,晚年在泉州草庵时,甚至以木板为床。

弘一法师极具戒相威仪,每事必依律而行,举止庄重,目不斜视,如厕必换鞋,出厕必净手。他护戒细微,误取他人信封上的邮票,特作忏悔。

为便于现代僧众理解戒律,他撰写了《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》《南山律在家备览》等著作。为培养僧才,他创办 “南山律学苑”,亲授戒律,要求新戒子 “学戒先学廉,守戒如守命”,“学律者,须从‘冷’处着脚 —— 不慕名利,不计毁誉,唯以戒法为依归。”

他主张 “戒是无上菩提本”,无论出家在家,皆需以戒修心,并常以 “在家五戒”“十善法” 教化居士。

弘一法师一生“以戒修心、以律化世”,他曾说:“戒律不是束缚,而是‘自由之路’——唯有严守戒律,方能心无挂碍,真正走向解脱。”

莆田广化寺的中兴者圆拙法师,是师从弘一法师的,他就传承弘扬弘一法师的惜福、习劳、持戒、自尊的教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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