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宣政院 内容: (职位)元至元初,立总制院,而领以国师。 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。 二十五年,因唐制吐蕃来朝,见于宣政殿之故。 更名宣政院,置院使十人,同知副使佥院各二人,同佥院判各三人,参议经历各二人,都事三人,照磨管勾各一人,僧俗并用。 二十六年,置断事官四人。 以后增省不一。 至天历二年,定置如前。 详于续文献通考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6:09:16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97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