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限分 内容: (术语)南山律宗之意,佛之制戒,有深防与限分之二。 制戒本为止业因。 业因必由三毒。 凡夫未能了心性,卒然制之甚难,故约于身口二业而制四重。 二业既清净,则心自沉静。 能见过本。 故制四重为道体。 是根本制也。 更制其余种类以防四重名为深防。 又因过犯尚未穷极,豫加重制,禁微以防着,亦名深防。 如比丘尼触男臂准为重犯等,此二义,初通于四重,则为通义,后就四重各各而论,则为别义。 次分限者制意业也。 善恶之本缘,无非我倒,依此我倒而结业堕于生死。 故各随其限分而还制其心。 故曰心念作。 发心作。 皆名犯。 然诸师多不立此义。 戒者但约于身口,于何处明心戒? 虽然,身口具非感善恶。 依思心而成业道也。 但见论中,若制心戒者无得脱者,就其独头之心而言也。 独头之心念忽起缘非,不名为犯。 重缘向念得思觉,而不制止(谓之重缘心),故成犯也。 此亦有通别之二。 通者谓制止一切之邪念,别者如比丘比丘尼于睡眠中漏不净,则比丘犯僧残罪,比丘尼犯波逸提罪是也。 见戒疏一下,二上,行事钞上一之一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5:59:10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8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