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上流 内容: 【上流】 p0231显扬三卷十二页云:八、上流。 谓即不还果,随生一处意生天中,于彼不能得诸漏尽。 复进生上,于余身中,方证寂灭。 二解俱舍论二十四卷三页云:言上流者:是上行义。 以流与行,其义一故。 谓欲界殁往色界生,未即于中能证圆寂。 要转生上,方般涅槃。 即此上流差别有二。 由因及果,有差别故。 因差别者:此于静虑。 由有杂修,无杂修故。 果差别者:色究竟天,及有顶天,为极处故。 谓若于静虑有杂修者;能往色究竟,方般涅槃。 即此复有三种差别。 全超,半超,遍殁异故。 言全超者,谓在欲界,于四静虑,已具杂修。 遇缘退失上三静虑。 以初静虑爱味为缘,命终上生梵众天处。 由于先世串习势力,复能杂修第四静虑。 从彼处殁,生色究竟。 最初处殁,生最后天。 顿越中间,是全超义。 言半超者,从彼渐次,生下净居,乃至中间能越一处,生色究竟。 超非全故;名为半超。 圣必不生大梵天处。 僻见处故。 一导师故。 言遍殁者,从彼渐次,于一切处,皆遍受生,最后方能生色究竟。 一切处死,故名遍殁。 无不还者于已生处,受第二生。 由彼于生,容求胜进,非等劣故。 即由此故,不还义满。 必不还生曾生处故。 尚不生本处;况有生于下。 应知此谓二上流中,由有杂修静虑因故,往色究竟般涅槃者。 余于静虑无杂修者,能往有顶方般涅槃。 谓彼先无杂修静虑,由于诸定爱味为缘,此殁遍生色界诸处。 唯不能往五净居天。 色界命终,于三无色次第生已;复生有顶,方般涅槃。 二上流中,前是观行,后是止行。 乐慧乐定有差别故。 二上流者,于下地中,得般涅槃,见不违理;而言此往色究竟天及有顶天为极处者;由此过彼无行处故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9:43:00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625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