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光伴位 内容: 旧说曰:“方丈光伴位者,住持右边即是住持分手位也。 ”又见〈特为位〉处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5:19:26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546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