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五业 内容: (名数)五种之业也。 有四种:(一)顺现法受业,顺次生受业,顺后次受业,时分不定异熟定业,时分不定异熟不定业也。 大毗婆沙论第一百十四曰:复有余师,说五种业。 谓顺现法受业,顺次生受业,顺后次受业,各唯一种。 顺不定受业中复有二种:一异熟决定,二异熟不决定。 即是。 又出俱舍论第十五顺正理论第四十等。 (二)取受业,作用业,加行业,转变业,证得业也。 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第七曰:取受业者,谓眼等能见色等。 作用业者,谓地等能任持等。 或复诸法自相所作。 谓所有色,质碍变坏。 如是等。 加行业者,谓意解为先,起身业等。 转变业者,谓金师等,造庄严具等。 证得业者,谓证得圣道等涅槃等。 即是。 又出大乘阿毗达磨集论第四等。 (三)救济灾横之业,救济恶道之业,救济行非方便之业,救济行身见之业,救济乘之业也。 梁译释大乘论卷十曰:复次,诸佛法界恒时应见有五业:一、救济灾横为业,由唯现盲聋狂等疾恼灾横能灭除故。 二、救济恶道为业,从恶处引拔安立于善处故。 三、救济行非方便为业,诸外道等加行非方便,降伏安立于佛正教故。 四、救济行身见为业,为过度三界,能显导圣道方便故。 五、救济乘为业,诸菩萨欲偏行别乘,未定根性声闻,能安立彼为修行大乘故。 即是。 是与往生论三种随便菩提门之法,似开合不同。 又出梁译摄大乘论释第十五等。 (四)身业、口业、意业、智业、方便智业也。 天亲之往生论曰:如向所说身业、口业、意业、智业、方便智业,随顺之法门故。 往生论注卷下释之,谓身业为礼拜,口业为赞叹,意业为作愿,智业为观察,方便智业为回向。 此五种之业和合。 则是随顺往生净土之法门,自在之业成就。 又出往生论注记第五等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22:03:28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416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