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五种比量 内容: (名数)五种之推理法也:一、相比量,就所见而推理其他也。 显扬圣教论十一曰:随其所有相貌相属,或由现在及先所见推度境界,如以见幢故比知有车,以见烟故比知有火。 二、体比量,如由甲之体性而推乙,由一部之体而推理全部也。 同上曰:由现见彼自体性故,比类彼物不现见体,或现见一分自体比类余分,如以现在比类去来。 三、业比量,由业作而推理业作者也。 同上曰:以作用比业所依,如(中略)见迹步宽长比知是象,身曳地行比知是蛇。 四、法比量,由一部之事而推理他之真理也。 同上曰:于一切相属着法,以一比余,如属无常比知有苦,以属苦故比空无我,以属生故比有老法,云云。 五、因果比量,见因而推论其果,见果而推度其因也。 同上曰:因果相比,如见物行比有所至,见有所至比先有行,云云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22:02:37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416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