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六和合 内容: (名数)眼等六根与色等六尘相合也。 传心法要上曰:所言同是一精明,分为六和合。 一精明者,一心也。 六和合者六根也。 此六根与尘合,眼与色合,耳与声合,鼻与香合,舌与味合,身与触合,意与法合。 中间生六识,为十八界。 若了十八界无所有,束六和合为一精明。 一精明者,即心也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21:57:37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414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