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四取 内容: (名数)一欲取,于色声香味等五尘之境,贪欲取着也。 二见取,于五蕴之法妄计取着我见边见等也。 三戒取,如外道之狗戒牛戒,取着修行非理之戒禁也。 四我语取,我语者发自我见我慢等我见之所说法,取著于此我见我慢谓之我语取。 见佛性论。 俱舍论摄百八之烦恼为四取:一欲取,欲界之钝使也,四谛修道五部各有贪瞋痴慢无明之五者,合为二十。 四谛各有一疑,合前为二十四。 再加十缠,为三十四物。 是名欲取。 二见取,三界各有十二见,苦谛下有身等五见,集灭二谛下各有邪见见取二者,合前为九,道谛下有邪见,见取,戒禁取三者,即为十二见。 三界合为三十六见。 此中除三界二戒禁取见(即苦谛下与道谛下之二者)之六见,其余三十见,名为见取。 三戒禁取,即前之六见也,又名惑取。 四我语取,上二界之钝使也。 色界五部下各有贪慢无明三者,三五为十五。 四谛下各有一疑,与前成为十九,无色界亦同之,合为三十六。 是名我语取。 我语者,身我之语也。 上界之烦恼,不取于外境,缘身我就身我之语而起烦恼也。 此四者总名为取者。 以此烦恼能取执内外之法故也。 俱舍论二十曰:能取所有,故立取名。 又曰:能为依执,故名取。 【又】胜鬘经以四住地之惑为四取。 百论疏四末曰:胜鬘经以四住地为四取,故云有漏业为因,四取为缘,生三界内。 【又】婆沙论以驰求四方名为四取。 百论疏四末曰:四取者,婆沙云:四方驰求名为四取。 梵Catur-prāmarśa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21:31:54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407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