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形色非实 内容: 【形色非实】 p0696 俱舍论十三卷四页云:然经部说、形非实有。 谓显色聚、一面多生,即于其中、假立长色。 待此长色、于余色聚一面少中,假立短色。 于四方面并多生中,假立方色。 于一切处遍满生中,假立圆色。 所余形色,随应当知。 如见火糟,于一方面,无间速运;便谓为长。 见彼周旋;谓为圆色。 故形无实别类色体。 若谓实有别类形色;则应一色,二根所取。 谓于色聚长等差别,眼见、身触、俱能了知。 由此应成二根取过。 理无色处,二根所取。 然如依触,取长等相,如是依显,能取于形。 岂不触、形、俱行一聚;故因取触、能忆念形。 非于触中、亲取形色。 如见火色,便忆火暖;及嗅华香,能念华色。 此中二法,定不相离。 故因取一,可得念余。 无触与形,定不相离;如何取触、能定忆形? 若触与形、非定同聚,然由取触、能忆念形;显色亦应因触定忆。 或应形色,如显无定,则取触位,应不了形;而实不然。 故不应说因取于触,能忆念形。 或锦等中、见多形故,便应一处、有多实形。 理不应然,如众显色。 是故形色、非实有体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9:29:59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37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