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六不定过 内容: 因明用语。 指六种不决定之过失。 为因明因十四过中之一科。 与“四不成”、“四相违”相对。 即在因明论式中,具有因三相(遍是宗法性、同品定有性、异品遍无性)中之第一相,而缺后二相,所立之宗义不定所生之六种过失。 即:(一)共不定,因(理由)用于宗同品与宗异品,有全分(全部)关系之法者,称为共不定。 (二)不共不定,因用于宗同品与宗异品,皆无全分关系之法者,称为不共不定。 (三)同品一分(部分)转异品遍转不定,因与同品仅有部分关系,与异品却有全分关系者,称为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不定。 (四)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不定,因与同品具有全分关系,与异品亦有部分关系者,称为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不定。 (五)俱品一分转不定,于因用宗同品及宗异品,皆有部分关系之法者,称为俱不定。 (六)相违决定不定,设立立(立论者)、敌(问难者)各相违之宗(命题),互具有因之三相以决定其宗,致敌者者不能决择正邪者,称为相违决定。 [因明入正理论、因明入正理论义断、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、因明论疏瑞源记卷五] p1253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9:14:00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365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