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五重玄义 内容: (名数)第一释名,无名,则不能显法。 故应先释经题。 第二辨体,名者呼体故,名之次宜辨体,体者一部之旨归,众义之中枢也。 第三明宗,宗者修行之宗旨也。 会体必由修行。 故体之次宜明宗。 第四论用,会体而自行已圆,则应自体起用,利益众生。 故就宗而论一经之作用。 第五判教,利益已多,则所说之教义无尽,故用之次宜判教义之大小权实。 已上五重。 就法华经释之。 则与咸之法华撮要曰:此经乃以法譬为名,实相为体,一乘因果为宗,断疑生信为用,无上醍醐为教相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7:10:01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336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