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四道理 内容: 万事万物之存在或变化皆有其依准之法则,大别之,可分为观待、作用、证成、法尔等四种。 又称四种道理。 (一)观待道理,又称相待道理。 言诸行之所生要待众缘,譬如发芽,须待种子、时节、水田等缘。 (二)作用道理,又称因果道理。 譬如眼等诸根为眼识等之所依而有作用,色等诸境为眼识等之所缘而有作用。 (三)证成道理,又称成就道理。 谓由现量、比量及圣教量而证明成立之道理。 如“诸行无常”、“诸法无我”等。 (四)法尔道理,又称法然道理。 指不论如来之出世、不出世,本来即存在于法界之自尔道理。 譬如火之能烧、水之能润。 [解深密经卷五、大乘庄严经论卷十二、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十一、瑜伽师地论卷三十、华严经探玄记卷三] p1789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3:32:19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92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