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四种善 内容: 俱舍论卷十三谓,诸法之善与不善可由胜义、自性、相应、等起四种因素决定。 其中之四种善,即:(一)胜义者,又作真实善。 谓真解脱,即涅槃。 涅槃为最极安稳,众苦永灭。 (二)自性善,谓不藉余缘,其体性自善;指惭、愧,与无贪、无瞋、无痴三善根。 此五法不待相应及等起而自为善。 (三)相应善,又作相属善、相杂善。 指其他信勤等善法,因其须与上述五法相应始为善,故称相应善。 (四)等起善,又作发起善。 谓身、语二业,因其乃由前述之自性善与相应善等起而为善,故称等起善。 [大毗婆沙论卷五十一](参阅“四种不善”1795、“善”4873) p1814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3:28:49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9204.html